如何治理广场舞 广场舞我听过你的歌
1、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河北联谊会荣誉会长屈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城管和司法机关没有对广场舞等活动组织以及人员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法律依据,面对集体街舞噪音扰民、强占公共场所、妨碍公共交通等问题一般只能劝说,无法制止。因此,她建议将由广场舞等导致的扰民问题纳入法治和社会管理的范畴和轨道。
2、广场舞承担着中老年人健身和社交的多重功能,深受中老年人的喜爱。在不扰民的情况下,广场舞是民众可自由选择的娱乐方式。但近年来,因为噪音问题,广场舞参与者与周边住户之间的冲突事件屡屡出现。广场舞参与者遭到高楼丢水袋,甚至鸣枪警告、用藏獒驱赶等各种“抗议”。从这个角度说,屈恩委员的建议是及时的,若得到落实,无疑给治理广场舞扰民问题立了规矩。
3、也必须看到,仅仅为广场舞立规矩并不能解决其所带来的扰民问题。事实上,针对广场舞的规矩并不是没有。无论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还是各地出台的规定、条例,从音量、时间到场地等方面规范广场舞活动,不可谓不细致。比如,在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对广场舞的活动地点、活动行为、活动组织、活动健康作出了规定。安徽合肥从2015年起实施的《城市管理条例》则明确,广场舞等有音乐伴奏的,应按照规定控制活动时段和音量,不得影响居民生活。
4、但是,到了真正执行的层面,九龙治水、取证不足等带来的困扰,往往使之沦为“雷声大雨点小”。这些年来,我们极少见到因为广场舞扰民而受到处罚的案例,大多事件往往停留于道德谴责的层面,压根起不到理想的效果。眼下经常见到的情况是,一旦遇到这方面纠纷,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往往是以劝解为主,最后大多是不了了之。
5、说到底,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不在于立规矩,而在于执行。光有规矩约束是不够的,规矩立起来还必须在执行环节硬起来。否则,即使纳入法治和社会管理的范畴和轨道,广场舞扰民问题照样得不到解决。
6、在这一点上,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在这些国家,类似广场舞扰民事件很少发生。只要有一位住户反对广场舞这类活动,且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依照,就得立即叫停。2013年7月,在美国纽约,一支华人舞蹈队因为在公园排练广场舞被投诉扰民,领队甚至被警察铐了起来并收到了传票。
7、广场舞该在什么地方跳、什么时间跳,跳的过程中要遵守什么规则,谁来协调,谁来监管,出了问题由谁且依据什么来处理,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更为明晰的规范。而规范明确后,就需要更有力的执行落实,只有这样,立规矩才有意义